学院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5月10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校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title=%E5%85%B3%E4%BA%8E%E5%BC%80%E5%B1%952018%E5%B9%B4%E5%BA%A6%E5%AD%A6%E6%A0%A1%E5%8A%B3%E5%8A%A8%E4%BF%9D%E6%8A%A4%E7%94%A8%E5%93%81%E5%92%8C%E8%90%A5%E5%85%BB%E4%BF%9D%E5%81%A5%E6%B4%A5%E8%B4%B4%E7%BB%9F%E8%AE%A1%E5%8F%91%E6%94%BE%E5%B7%A5%E4%BD%9C%E7%9A%84%E9%80%9A%E7%9F%A5&id=7868712&category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channel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fromflag=login&channelId=179577&orgname=%E5%AE%9E%E9%AA%8C%E5%AE%A4%E4%B8%8E%E8%AE%BE%E5%A4%87%E7%AE%A1%E7%90%86%E5%A4%84),拟对2018年度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劳动保护用品

请各单位上报本单位2018年度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行政办公人员不在此列),并填写“吉林大学2018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附件1)、“吉林大学2018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变化统计表”(附件2)。同时提供有人员变化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营养保健津贴

请各单位上报本单位2018年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名单,并填写“吉林大学2018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附件3)、“吉林大学2018年度享受营养保健津贴人员变化统计表”(附件4)。同时提供有人员变化的情况说明。

三、工作要求

1.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涉及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务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说明》,核定本单位享受营养保健津贴的人员和等级,确保报送名单的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等级。

2.学院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人员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并将对具体人员岗位情况及享受等级进行公示,发现有虚报作假者除追回多发的营养保健津贴外,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3.报送名单需由经办人、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于2019年5月24日16:00前将本单位材料报送学院资产办公室(唐敖庆楼A2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exh@jlu.edu.cn

附件:1. 吉林大学2018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xls

   2. 吉林大学2018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变化统计表.xls

   3. 吉林大学2018年度享受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xls

   4. 吉林大学2018年度享受营养保健津贴人员变化统计表.xls


化学学院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