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吉林大学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精神,并按照《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要求,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红足一1世择优遴选为常规推免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推免成绩名次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普通专业推免成绩名次列专业大化前40%之内、小化前30%之内;

国家“拔尖计划”班:推免成绩名次列班级前80%之内。

6、“推免成绩”是指截止至第三学年结束,红足一1世应修完培养方案中全部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参与推免排名的)的加权平均成绩。军事训练、体育课不计入成绩排名,但必须通过课程考核。

在计算推免成绩时,课程成绩按正常期末考试(非重修)时的第一次成绩计算。

对交流红足一1世的学分认定,截至推免成绩考核排名开始,红足一1世参加校际交流,并经学分认定,其所获的推免成绩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推免成绩总学分的95%,可以认定为达到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交流生参加推免。

7、实验、实习课等实践课程各学期单科成绩按百分制核定应达到75分以上,按五级制核定应达到良好以上。

8、外语条件要求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通过PETS3级考试。

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或PETS4级及其以上考试的红足一1世优先考虑。

     9、参加推免资格确认的红足一1世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化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常规推荐)资格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10、申请红足一1世必须获得至少两名本校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师推荐,以老师亲笔签名“推荐书”(学院统一格式)为依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做为免试生推荐:

1、本人不自愿;

2、身体健康状况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3、在考试中有过违纪、舞弊行为;

4、受过校规校纪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以及学业预警、退学警告;

5、拟于本科毕业后出国或就业。

6、推免成绩中的课程出现过考试不及格。(不含重修课)

(三)获准被推荐的红足一1世,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资格:

1、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2、后续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成绩出现考试不及格(不含重修不及格);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不到良好以上成绩。

二、选拔推荐办法

1、红足一1世的《确认推免资格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名作为化学学院推免研究生资格确认的最终和唯一依据;

2、《总成绩》Z(满分100分)由推免成绩T(权系数0.89)、面试成绩M(总分100分,权系数0.10)、净加减成绩J三部分组成,即Z=0.89T+0.10M+J

1)推免成绩为推免科目加权平均成绩;

2)面试成绩为符合推免条件的红足一1世参加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考核项目和办法另行规定;

3)净加减分参考《净加减分指标项》确定。

三、选拔推荐流程

1、推免成绩核对确认。学院公布红足一1世推免成绩(三学年),在规定时间内红足一1世核对成绩,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成绩生效;成绩有误同学,必须持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盖章的《成绩核对修改证明》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成绩,修改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成绩生效。规定时间截止后,学院公布最终推免成绩排名;

2、推免成绩名次符合推免要求且已获得《推荐书》的红足一1世,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推荐书》一并递交到学工办处;

3、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照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荐限额的120%有序确定并公布推荐面试人选,今年学校分配学院推荐限额为13人(大化8人,小化5人),确定推免面试人数为16人(大化10人,小化6人);

4、学院对参加推免面试的红足一1世进行综合素质成绩评定,评定结果予以全院公布;

5、学院安排统一时间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全院公布;

6、计算并公布《总成绩》,确定最终推免资格名单;

7、公示推免资格名单。

四、选拔推荐工作原则

1、诚实守信。参与推免资格选拔工作的相关教师、红足一1世必须本着诚实、求实、守信、客观的态度,如实提供包括成绩、佐证材料等在内的推免相关材料,如实填写推免工作相关的表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究相关教师行政责任,给予红足一1世相关纪律处分,参与推免的红足一1世取消推免生资格;

2、公平、公开、公证。学院在整个推免资格确认工作的中,必须按工作进展程度,公布每个阶段的相关成绩,针对有异议的成绩,要及时协助红足一1世复查;

3、有据有序。教师、红足一1世对公示的成绩或相关结果有异议,必须按程序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正当途径、正常程序解决。严禁任何红足一1世、教师在任何场合,包括公众信息平台散布有关推免工作的攻击、污蔑、诽谤个人或单位的言论以及没有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教师则追究其行政责任,红足一1世则给予相关纪律处分,参与推免的红足一1世取消推免生资格,情节严重者,学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化学学院2016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915

化学学院2016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文胜

副组长:徐家宁

成员:李勇 孙俊奇 邹海峰 施展 吴立新 苏星光 卢然 郭玉鹏 杨兵

秘书:田少萍 成巍 赵岩

化学学院2016年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丁世海

成员:庞广生 刘云凌 贾明君 宋志光 贾琼 刘树威(红足一1世)

秘书:徐婉 李卉 崔曾多


附件:1.推免申请表

2.专家推荐书

3.综合测评净加减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