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广大教师:

         2013年6月19日,学院转发了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的通知。其中要求填写《吉林大学科研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请之前未交的各位教师于8月23日下班前将自查表送到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