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红足一1世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2万元。化学学院评选硕士24人,博士34人,共58人。

二、参评对象

凡我校在读的基础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应当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成果截止时间为2012930日,以在线时间为准)。

四、评审程序

1.红足一1世自由申报,请务必于412日上午11点前将纸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纸版材料的签名处必须手写,电子版可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chengw422@163.com,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有:

1《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纸版及电子版(见附件3 电子版需为PDF格式。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版及电子版(见附件4),其中“基层单位”填写“化学学院”,“攻读学位”填写硕士或博士,“学制”栏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研究生填写“五年制”,“推荐意见”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培养单位填写,“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电子版需为PDF格式。

3发表的科研成果首页(纸版),署名排在前两位的成果即可,成果截止时间为2012930日,以在线时间为准,请将时间处明显标注。

4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成果汇总表》电子版excel(附件1)。

2.单位初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初评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将在化学学院主页公示。无异议后,于417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具体包括:《2012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红足一1世汇总表》(见附件5)、《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红足一1世汇总表》(见附件6),其中“培养单位”和“报送单位”填写吉林大学,基层单位填写申请人所在院(所)全称,需按照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电子版需为WORD格式。《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见附件7),参与评审的全部评委均需手写签名;电子版需为WORD格式。

3.学校公示。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审核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4.申诉处理。如果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表彰奖励。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按标准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报送文件要求

1.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需按照指定文本格式报送(PDFWORD),纸质版本需签名的部分必须手写签字,不允许使用印章。

2.在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地方需加盖学院公章。《**院(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需加盖学院骑缝公章。

3.获奖红足一1世《信息登记表》与《审批表》需按照红足一1世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并以红足一1世姓名命名文件夹,每个文件夹中应包括《信息登记表》与《审批表》两个PDF文件。

六、工作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

2.各培养单位应成立评审委员会,并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见附件8)制定评审细则,向本单位研究生公布,同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本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评委负责制,做到评审工作透明与实名,不允许匿名投票,评委讨论需有会议记录,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审核成果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确因达不到评审条件不能用完名额,剩余名额将依据分配原则进行再分配。

4.各培养单位应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宣传获奖研究生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热情。

联系人:成巍 郭晔

联系电话:85168438

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