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1112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拟对2020年度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营养保健津贴

请各单位上报本单位2020年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名单,并填写“吉林大学2020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附件1),同时提供较上一年度有人员变化的情况说明。

保健等级为乙级(含)以上的工作人员需同时提交“吉林大学2020年度营养保健津贴申报表”(附件2)。

如无特殊情况,上一年度经学校公示保健等级为甲级(含)以上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增加。
 
二、劳动保护用品
   
请各单位上报本单位2020年度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行政办公人员不在此列),并填写“吉林大学2020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附件3),同时提供较上一年度有人员变化的情况说明。

三、工作要求

1.营养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涉及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务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附件4-5)核定报送信息,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等级。

2.学校将对各单位上报的享受营养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并对具体人员岗位情况及享受等级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有虚报作假者除追回多发的营养保健津贴外,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3.报送名单需由经办人、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于202131916:00前将本单位材料报送学院资产办公室(唐敖庆楼A2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exh@jlu.edu.cn

1.吉林大学2020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xls 

2.吉林大学2020年度营养保健津贴申报表 .xls 

3.吉林大学2020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xls 

4.《吉林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规定(试行)》.doc 

5.《吉林大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