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6级已录取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相关要求,现就入学前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所有2016级研究生加入2016级新生QQ群(群号:484930012 ),各项通知会在该群内及时发布。

二、关于调档函的说明

所有非定向考生必须调取档案到我校,否则不予参与奖学金评定。调档函(分硕士、博士版本,请看清后下载)的扫描文件已上传至QQ群的群共享文件内,请自行下载打印后,交至目前档案所在部门办理档案邮寄或领取事宜。档案邮寄时间及邮寄地址以调档函为准。

三、关于录取通知书的说明

录取通知书计划于7月中旬开始发放,发放之前会在QQ群内通知。需要邮寄通知书的同学,届时请关注群内通知,按照要求将正确的联系方式(姓名、录取专业、准考证号、联系电话、邮编、联系地址)发送至指定邮箱,研究生办公室会将录取通知书按照通讯地址寄出。

四、关于党关系及户口的说明

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在入学时将党组织关系及党员材料转移到我学院,并在入学后一周内联系所在专业的党支部书记,加入到各党支部内。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按照QQ群共享文件《党组织关系转移要求》填写,接收单位填写红足一1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于有时间期限,尽量不要提早开出来,请在入学报到时携介绍信到化学学院党委办公室(唐敖庆楼A205)办理。党员材料可装入人事档案邮寄,也可报到时自带。

如需要将户口迁至吉林大学,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入学须知上的要求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入学报到时上交,学院统一办理。

五、关于申请校外居住的说明

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管理暂行办法》及学院的要求,请申请校外居住的同学在630日前将“姓名+专业+申请校外居住理由”发送至邮箱:804443941@qq.com 。并自行下载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居住承诺书》(附件二)各一式三份,签好字后于入学报到时上交。如不能按期提交以上材料,学院将安排宿舍并扣除相应宿舍费用,望周知!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85168438

20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