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研究生同学

  为了方便2016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户口在学校集体管理的毕业生填写《户口迁出登记表》(见附件一、附件二。区分迁往省内、省外),于6月13日前发送至1416365737@qq.com .过期发送不予办理。

  二、户口迁移地为原籍或工作单位,迁移地址的具体写法:××省××市(县)××街道+(单位名称或者原籍所在派出所的名称),无单位的可以不写单位名称,地址要求必须准确。

因已派遣单位无法解决户口且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请持报到证到红足一1世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重新办理派遣。

  三、学校代办户口迁移证完毕后,由学院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到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领取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根据有关要求,毕业生户籍随档案在毕业时一同迁出。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