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党员:

你们好!

光阴似箭,你们的研究生生活就要结束了。你们即将告别母校,奔赴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开启人生新的航程。在校期间,你们自觉地接受了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圆满完成了学业,而且实现了自己美好的心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这表明你们在政治上正逐步走向成熟,这也是你们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的辉煌一页。希望你们牢记党组织和师长们的嘱托,自觉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党的伟大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建功立业,以更加优异的学习工作成绩为党组织和母校增光添彩。

在即将离校时,为了使你的组织关系能够顺利地转移到新的党组织,作为中共党员的你,请务必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毕业生党员应掌握的相关注意事项总结如下:希望你们认真阅读,确保组织关系的顺利接转。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如何接转组织关系?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如果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果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或个人档案所挂靠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个人档单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什么是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注意的问题

1、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检查一下姓名、单位、预备/正式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错误,应尽快将错误的介绍信拿回到学院党委进行更正;若介绍信不慎丢失,也应尽快到学院党委进行补办。学院党委联系电话:0431-85168441

2、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90天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台头)或所在单位的党务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介绍信切不可擅自涂改。

3、不要简单地把学校开具的介绍信直接交给(寄给)单位,这可能会造成组织关系没有真正落实。应亲自到介绍信台头的党组织或所在单位的党务管理部门报到并逐级办理组织关系落实手续。介绍信接收成功后,请将接收单位填写的回执联拍照,并在15天内将回执联照片发送至282873621@qq.com方才完成结转手续。

4、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5、毕业生预备党员毕业离校前预备期满的,必须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学院党委应及时给予办理转正手续。待办理完转正手续后,方可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6、按照规定,各位同学的党员发展材料(入党志愿书等)已封入本人人事档案,待毕业时一同发放及邮寄。

注:请各位毕业生党员本人(名单见附件一、二)于领取学位证2天前到党委办公室(唐楼A205)徐老师处明确填写党组织关系转接证明表(模板见附件三),否则不予发放毕业材料。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