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与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423日签订2014年度贷款毕业研究生还款协议书。现就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与地点:
前卫南区 423(星期三) 上午9:00 南区逸夫教学楼16

二、 签订还款协议时,毕业研究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红足一1世证原件;

2.中国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银行卡为与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
3.请提前准备好贷款人父母身份证号信息,以便于填写还款资料;
4.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确认书,现场办公时发放;
5.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现场办公时发放;
6.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现场办公时发放。

三、 材料收集:
1.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结束后,将全部还款材料交给本学院工作人员(戚昌力 联系电话:13578650872)或报送至麦氏楼402 戚昌力 联系电话13578650872
2.已经结清的同学无需再签订还款协议,只需将结清证明或还款票据复印件上交麦氏楼402 戚昌力 联系电话:13578650872
3.填写《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填写好后发送至 630485917@qq.com

以上收取截止日期为2014425日。

四、 其他说明:

1.还款协议签订统一使用与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银行卡,银行卡丢失的须在现场办公会之前补办或者重新在长春市内中国银行网点开户一张新的借记卡。
2.对未签订还款协议且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学院将不得给予办理离校手续,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办理展期的同学同时参加本次现场办公会,签订展期协议。
3.2011年硕士入学,硕士学制为3年,由于硕博连读或直博而在2013年博士入学,且在硕士期间办理过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需参加本次现场办公会,为硕士期间贷款签订展期协议。其他需参加本次现场办公会情况详见附件2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