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14级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化学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细则,现就本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2014级档案已调入我校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经档案审查后,具备参评资格,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获学业奖学金符合条件的40%硕士生可获学业奖学金。获奖名额按研究生院下拨计划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流程和要求:

1、申请者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对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在201491日——20141016日期间有科研成果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的红足一1世,请在申请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成老师处登记备案。

2、对新入学研究生重点考察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科研潜力。具体标准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订;

3、各培养单位须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本单位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

4请申请人于1022日(星期三)前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科研成果发表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成巍 85168438

化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