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化学学院在读研究生(硕士、博士):

根据学校、学院安全防火有关要求,拟定于11月9日、10日(本周六、周日进行全院在读研究生签订《化学学院研究生安全防火保证书》活动,届时将由学院研究生团委、红足一1世会相关工作人员携带化学学院研究生安全防火保证书》前往红足一1世寝室,希望居住在寝室的同学能在寝室等候,具体时间为11月9日、10日晚19:00——21:00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在寝室的同学,请于11月11日上午9:00——11:00前往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唐敖庆楼A201)补签《化学学院研究生安全防火保证书》

保证书内容如下,希望广大研究生同学仔细阅读,树立安全防火意识,自行排查安全隐患,杜绝违章用电现象,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化学学院研究生安全防火保证书

按照化学学院关于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宿舍和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学院要求每位研究生做出以下保证:

1. 坚决杜绝在寝室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不在寝室内使用明火,燃烛看书,不在寝室内吸烟。

2. 不在寝室走廊、厕所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3. 不私接电源,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报告,不私自拆修。

4. 离开寝室时随手关灯,台灯远离枕头和被褥,不存放酒精等危险品。

5. 爱护楼内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6. 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时,自觉遵守执行学校的防火“六不准、班后防火五不走”制度,严格按本实验室的具体要求进行实验操作(绝对禁止使用明火做实验),不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类电器取暖。

保证人: 所在宿舍楼及房间号:

学号: 所在实验室及房间号:

时间:2013